□本報記者王開廣
  2014年5月,安徽省銅陵縣公安局建立了該省首個“環保警察”隊伍——縣公安局駐環保局治安辦公室,設民警3人。不過好景不長,至10月29日,“環保警察”因編製問題被叫停。
  記者近日採訪了銅陵縣環保局局長周真文。
  在2012年2月來環保局當局長以前,周真文是銅陵縣招商局長。前後角色的轉換,周真文感受頗深:“環保執法乾的儘是得罪人的事情,環保部門開展環保執法時,消極抗法、暴力抗法的現象時有發生。有的企業業主自以為有廣博可靠的人脈關係,以能夠搬來北京的大人物恐嚇、阻止執法人員,有的拿著鐵鍬或管制刀具威脅執法人員。”
  2013年年底,周真文在向銅陵縣領導彙報環保執法工作時認為,有公安人員的配合,環保部門開展常態執法的效果會更好,但是不可能每次都動用很多警力保障環保執法工作的正常進行。周真文提出,可否固定2至3個警力現場參與環保執法,銅陵縣領導指示周真文和公安機關協商。
  經多次協商,銅陵縣環保局和公安局在成立“環保警察”一事上最終達成協議,雙方決定成立銅陵縣公安局駐環保局治安辦公室,作為銅陵縣公安局內設機構,按副科級建制設置並配備3名警力。
  2014年5月,“環保治安辦”揭牌啟動儀式舉行。
  公安局委派三名警察前往縣環保局駐點辦公,接受銅陵縣環保局、銅陵縣公安局的雙重領導。
  “將公安的強制力職權納入到環保執法體系中,開拓了環保執法新局面。”銅陵縣公安局環境治安辦公室主任徐宏表示。比如環保部門可依法責令相關企業停止違法排污,但不能採取強制手段,而環保警察可依法拘留企業主、沒收非法所得、扣押生產設備,讓相關企業無法繼續違法排污。
  據周真文介紹,“環保警察”變以前的事後執法為過程執法,對涉嫌環境犯罪的可以直接立案偵查,使環保執法有了更強的操作性;同時,穿制服的“環保警察”說話管用好用,其話語對企業業主和老百姓更具有威懾力,能夠使他們產生對法律的敬畏心理,這為環保部門開展環保執法帶來了較大的便捷,提升了執法效果。
  2014年10月,因“機構編製”方面的原因,環保治安辦公室被叫停。
  對此,周真文動情地告訴記者,環保警察本身是正規警察,期待環保警察從遮遮掩掩中走上正規警種的序列。“只要條件成熟,隨時歡迎他們回到環保局這個大家庭!”
  (原標題:環保局長:“隨時歡迎回來啊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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